金融合作破解融资需求难题
根据长三角金融合作专题小组方面提供的信息显示,今年长三角城市将在“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开展多方面金融业务合作、创新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上进行密切合作。
根据规划,长三角方面将创造条件,鼓励金融机构之间开展银团贷款、融资代理等业务,支持金融机构联合进行业务创新,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的金融辐射和带动作用。
而为了破解长三角企业兼并等融资需求,长三角方面将根据市场情况,尝试借鉴泛美、东盟等区域的国际经验,开发新型金融产品,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内产业转移、企业并购重组、跨区合作项目等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最终目标是借助经济合作的机会,提高长三角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使长三角金融市场间实现良性互动。”杭州市金融办综合处处长李晓辉在协调会议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防范金融风险也成为众多参会的长三角城市关注的金融合作的核心内容。
浙江嘉兴市政府负责人就在此次协调会议上建议,“加强长三角城市金融合作,制定跨区域金融监管、风险预警、风险救助合作机制,促进长三角地区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作为金融合作专题的牵头方,杭州市副市长佟桂莉表示,“长三角城市将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跨区域金融监管、风险预警、风险救助等合作措施,客观分析判断整体金融风险,研究都市圈金融稳定形势,完善应急预案,引导辖区内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这与金融合作专题小组的思路不谋而合,“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稳定是金融业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协调、服务的主要目标。”本报获得的一份长三角金融合作专题背景材料上如是写道。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长三角地区企业的影响有可能进一步蔓延的情况,长三角金融业将在信息交流、监管配合、应急系统、上市融资等方面加强合作。”
李晓辉进一步解释说。
期待更有力的合作机制
在长三角合作逐渐进入医保和金融等深层面合作的同时,外界也注意到这样一个背景,《长三角规划》最终征询意见将延迟到2009年4月份结束,而最终出台日期仍不得而知。
“包括地方政府以及我们在内都期盼早日见到长三角规划出台。”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主任胡雅龙在此次协调会议上说。
“长三角规划到现在还未出台主要是地方诉求比较多,且差异很大,而且后来长三角又由16个城市扩展到两省一市,所以又增添了规划修改的复杂性,我估计今年年底能出台已经算够快的了。”一位江苏省某地级市发改委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
在核心利益问题上,长三角各个城市的利益诉求协调难度不小,这也导致《长三角规划》在《珠三角规划》之前进行,却在《珠三角规划》之后出台。
这也在长三角此前的合作上得到了体现,在湖州协调会议召开之前,长三角合作更多的是侧重科技交流、旅游标志设置、交通卡胡同、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合作层次较浅。
如今,合作渐进深水区,涉及到更大层面的利益纠葛,外界担心长三角各城市之间能否有效地合作势必会成为长三角合作中的一个难题。
而根据本报独家获得的消息,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长三角规划》并没有拟建立凌驾于江浙沪之上的协调机构的打算,仍然以长三角当前的合作协调机构为核心。
“在这其中,政府合作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来处理各地区之间的利益纠葛,这样长三角合作才会有较大的进展。”长期从事长三角产业合作研究的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张玉臣则对本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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