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去年照明用电量达4100亿千瓦时,相当于英国全国一年的用电量 推广节能灯6200万只,即可节电32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320万吨 前不久,北京市朝阳区居民张先生碰到了一件希罕事儿,逢人便说:“我凭身份证领到了5只节能灯,每只只掏了1块钱,听说市场价1只得要10块钱呢。
”
2007年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去年开始,采用财政补贴方式力推高效节能灯。截至今年1月底,共推广节能灯6200万只,比原定目标超出了24%。受此鼓舞,两部委又联合发布第二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招标公告:2009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亿只。
上世纪90年代末期,国产节能灯一度是“节能不节钱”的代名词。物资节能中心副主任徐培新介绍说,一些企业产品的光通量(灯光的明亮程度)、光衰率(亮度的衰减时间,一般不低于2000小时)、寿期(一般为6000小时)都达不到标准,只卖几元钱,通过低价战略来占领市场,影响了其他优质节能灯的销售。
2007年,我国生产节能灯30亿只,而国内仅消费8亿只左右。有人痛心地说:“二、三流产品将一流产品挤出了国内市场。”
这一说法不完全正确,却有一定道理。“说明中国不是没有好的节能灯产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节能减排处吕文斌处长说,我国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灯,就是要鼓励好企业生产好产品,就是要给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节能灯。
据统计,我国照明用电量占全国总用电量的12%,我国去年照明用电量高达4100亿千瓦时,相当于英国全国一年的用电量。
“如推广节能灯6200万只,即可节电32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320万吨,二氧化硫3.2万吨。”吕文斌说,如果采用相同光效的11瓦节能灯(CFL)替代60瓦的普通白炽灯,以节能灯节电效率在70%—80%计算,在其6000小时寿期内,每只节能灯可节电294千瓦时,老百姓能省钱141元。
吕文斌表示,国内首次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来推广高端节能灯产品,这是一种“基于市场、政府推动”的创新机制,有一套严格、规范的程序,对于中标企业的品牌、标识、生产、质量、服务等都有严格的监管办法,有利于推动节能灯市场良性发展。
广东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秀慧介绍说:“以山西为例,我们产品的中标价是8.5元,国家补50%,山西省政府补30%,农民只要掏20%,不到两元钱,很受欢迎。如今在陕西、宁夏、山西等省(自治区)已经卖出了550万只。”
据财政部负责人介绍,在欧美、日本,政府直接补贴给消费者,把钱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工作量大,操作难度也大。我国此次财政补贴采用“先卖后补”形式,企业在卖出产品后,凭着与当地政府部门、消费者的三方签字凭据才能拿到补贴款,可操作性较强。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