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0日讯记者赵阳为进一步解决检察教育培训发展不平衡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的《关于2009年-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力争到2012年,西部、基层检察队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根据这个意见,最高检每年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西藏、新疆和其他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中青年检察业务骨干300人以上,同时保证全国性培训班次西部地区骨干参训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定向培训西部地区业务骨干;东中部地区加大代培代训西部地区业务骨干等对口支援力度;试行西部地区教育培训重点项目支持。支持、帮助培养藏汉、维汉、蒙汉等“双语”人才300人。
意见明确,最高检将建全国检察业务讲师团,选派优秀教师、检察业务专家、骨干赴西部地区开展现场教学,每年巡回培训2次以上。省级院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基层巡回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