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淑会)省卫生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发现可疑肺结核病患者要及时向属地县(市、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督促其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对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监测,提高及时发现学龄和在职教师结核病患者的敏感性,建立学校结核病疫情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学龄和在职教师结核病患者,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筛查患者密切接触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扩散蔓延。此外,疾控机构发现学校聚集性结核病疫情后,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