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局长付德武(另案处理)办公室藏款1300多万,其曾发短信让弟弟付德春帮他全部承担下来。
日前,付德春因犯包庇罪、非法采矿罪,一审获刑。另外,绿园区公安分局的一个派出所所长和一名建筑商也均因向付德武行贿,一审被判刑。
哥哥发短信要弟弟帮揽罪过 今年47岁的付德春曾是长春市双阳区富宇采石厂法定代表人。2007年12月14日,其因涉嫌包庇罪被刑拘,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付德春于2007年12月13日,将正被核实、查封的付德武存在他名下的存单,从多个银行网点提出。警方当日将正在长春市公平路某储蓄所提款的付德春抓获。
当日,付德春向办案机关做了虚假证明,谎称因夫妻感情不和,将多年做生意挣的500多万元都存放在二哥付德武处,由付德武为其保管,企图包庇付德武的犯罪行为。付德春交代,他这几年放在二哥那里的钱能有580万元左右。
付德武交代,2007年12月11日10时许,他给爱人朱某发过两条短信,第一条是告诉朱某他当时的处境,第二条是想给付德春发的,因为不知道电话号就又发给朱某,内容是让朱某告诉付德春,自己的办公室有1300多万元,让付德春全部帮他承担下来。
被逮捕后,付德春开始悔过。他在2008年2月1日写的悔过书中承认:“为了亲情和手足之情,我几次对检察机关说了假话,作了伪证,主要目的是替二哥(付德武)减轻点罪过,以前放在二哥那580万元都是谎话,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多钱,放在二哥那实际只有180万元,2007年5月就都取回来了。案发时,嫂子找我让我替二哥承担五六百万元,我考虑到是亲兄弟,就在检察机关作了伪证。案发时,我一分钱都没有放在他那里,所有的以付德春名义的存款都是他自己的,与我无关。在净月开发区的山庄也是付德武的,但名是我的,我不应该说假话替付德武承担罪过。”
弟弟无证采砂 使国家矿产资源遭破坏 另外,一审法院还查明,2001年至2003年,付德春在未经批准无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玉潭镇黎明村附近林地内进行采砂活动。
此间,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农林木发展局于2001年10月9日,2002年4月4日、6月3日、9月2日向付德春下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长春市公安局林业公安处净月潭林业公安派出所也曾多次制止付德春非法采砂行为。
经鉴定,付德春采砂量为9万立方米,开采出山砂的价值为180万元,使国家的矿产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弟弟被判“三缓五” 并处罚金20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付德春在明知付德武是犯罪的人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词,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另外,付德春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经多次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应以包庇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
鉴于其后期能在检察机关如实供述包庇和非法采矿的事实,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酌定予以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以付德春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两次为谋更好职位 派出所所长送付德武6万元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绿园派出所原所长曲桂林,为在干部调整过程中谋求到好的职位,两次向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局长的付德武行贿6万元,而付德武每次也都帮他如愿。
曲桂林今年48岁,2008年1月16日被刑拘。在任绿园派出所所长前,他是绿园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中队队长。在此前,他是普阳街派出所所长。
2003年初,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调整中层干部。此时在该局一个小派出所当负责人的曲桂林为谋取更好的职位,向时任局长的付德武提出想到大一点的普阳街派出所当所长,付德武表示可以研究研究。春节前,曲桂林来到付德武办公室给付德武送上1万元。春节后,曲桂林调到普阳街派出所任所长。
2005年11月,分局又要调整中层干部。曲桂林又来到付德武办公室,把自己想当该局经济犯罪侦查中队队长的想法说了,付德武说可以考虑。过了一两天,曲桂林来到付德武办公室送了5万元,付德武没说什么就收下了。几天后,曲桂林当上了经济犯罪侦查中队队长。
付德武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时承认,曲桂林所说情况属实,并表示收了曲桂林的钱后,在调整干部中两次使他如愿。
一审法院认为,曲桂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曲桂林犯行贿罪的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曲桂林平时工作表现较好,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行贿事实的情节,确有悔改的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以曲桂林犯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承包公安局土建工程 建筑商送付德武295万元 因承包绿园区公安分局办公楼土建工程,涉嫌向付德武行贿295万元的建筑商温长生,日前因行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今年40岁的温长生是长春市友谊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后经证实是挂靠在该公司)。2003年5月至2004年9月间,温长生承建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办公楼的土建工程,工程总造价1257万余元。
为感谢付德武对其承建该工程提供的方便和及时给付工程款,温长生于2004年1月6日、1月7日、4月5日分3次送给付德武250万元,并将此款存到付德武提供的另一身份证“刘福德”名下。
2004年,付德武将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旧办公楼改造工程承包给温长生,工程总造价197万余元。温为感谢付德武对其承建该工程提供的方便和及时给付工程款,于2004年9月20日给付德武20万元,并将此款也存到“刘福德”名下。
2006年,付德武将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的西安广场派出所和皓月派出所办公楼工程承包给温长生,工程总造价401万余元。2006年8月9日,温长生给付德武25万元,并将此款存到付德武名下。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后来提供的情况说明证实,该局办公楼因规划、土地等部门的手续没有办理完全,又因资金不足没能交齐各种配套费,所以无法取得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该局召集监理部门进行自检。该局旧楼装修、新建西安广场和皓月派出所因开工许可等手续不全,也无法得到质检报告及相关质量合格证明。
一审法院认为,温长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行贿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一审法院以温长生犯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中国网-大众网)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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