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热点新闻都与房子有关:一条是,江苏响水县的残疾退伍军人王信书,因为房改房被原单位收走而上访,被抓进“学习班”,逃出来后,流亡长达8个多月;另一条是,由于商品房滞销,山东潍坊寒亭区政府要求干部替开发商卖房,完不成的要扣工资,很多干部为完不成任务发愁。
(3月30日《中国青年报》、新华社电)
一间房难倒英雄汉———在这两条耸人听闻的新闻中,公权力的暴戾无序与政绩冲动跃然纸上。
上访“学习班”是响水县的首创,不论是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还是《江苏省信访条例》,都没有这样的规定。响水县的“学习班”声称为上访者服务,实际上却将上访者关押起来,还施之以暴力虐待,甚至送进精神病院———他们忘了,《宪法》明确宣告“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立法法》则进一步明确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权依法定程序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作出规定———动辄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恰恰是最严重的违法。
“替开发商卖房”的红头文件,则体现了公权力的“愚昧”。政府本应是市场的监管者,而不是参与者。寒亭区政府将“替开发商卖房”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不仅影响干部们的正常工作,也必然会搅乱房地产市场。
办上访“学习班”是为了维护地方稳定、保持政府形象,强迫干部“替开发商卖房”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归根到底,在“稳定压倒一切”、唯GDP至上的考核机制下,同时公权力得不到约束,两地政府会有如此荒诞不经的政府行为,并不奇怪。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倘若官员考核机制依然扭曲,法治不能成为权力拥有者的信仰,一些地方会不会也办个买房“学习班”,把所有不买房的人都关起来学习?(刘义昆)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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