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31日电 题:创业板启航 中国资本市场为“高成长”构筑平台
新华社记者 潘清 何广怀
中国证监会31日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为“高成长”构筑的新平台,备受关注的创业板已经“启航”。
创业板筹备10年之久终于启动,A股市场迅速作出积极响应。31日当天,沪深股市低开高走双双收红,两市创投概念板块集体走强,天通股份、赛迪传媒等多只个股以涨停价位报收。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从全球范围来看,包括纳斯达克在内的许多创业板市场,都曾通过为创新和创业提供强大支持平台,推动了当地经济增长和产业的升级换代。”上海天相投资咨询公司策略分析师仇彦英说。
宏源证券研究所所长程文卫表示,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许多企业持续发展面临资金困境的背景下,创业板的推出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更可为有志于投资中国的海内外风险资本营造正常、通畅的退出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从刚刚公布的IPO办法的内容看,呼之欲出的中国创业板符合全球创业板市场“进入门槛低、运作要求严”的普遍特征。
根据刚刚公布的“办法”,创业板发行人须在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细读"办法"我们不难发现,创业板企业上市规则经过精心设计,既考虑到企业规模小,从收入到盈利规模无法与主板企业相比的现实,同时也借鉴海外经验,对收入、利润,特别是成长性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使之更符合国内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程文卫说。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创业板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监管者为其设计了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特别是强调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
仇彦英表示,机制创新和风险控制的“同步”,不仅是中国创业板,更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趋势。
创业板IPO办法发布后,包括《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在内的一系列配套规则都将陆续出台。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首批企业将“试水”创业板。
招商证券研究员杜长江介绍,目前招商证券公司已经储备了100多个创业板上市企业项目。除一批券商外,专门从事创投业务的海内外机构也储备了大量上市资源。
他估计创业板开设首年,上市公司规模可达100家左右,资产总规模可达300亿元左右,其中约200亿元来自首发融资。
来自一些市场人士的观点认为,创业板推出短期内会形成分流市场资金、抑制大盘上涨的预期。但从中长期来看,创业板将为资本市场提供新的投资热点。
深圳市创业投资公会秘书长王守仁则表示,创业板开设阶段重要的是取得经验,防止大起大落。他说,创业板管理办法已提出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来控制风险,这是可行的。
尽管“投资者准入”的细则尚未公布,普通股民仍对创业板这一新生事物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有了创业板,更多优秀的高成长企业就可以留在本土上市,而不用远赴纳斯达克,”在上海一家外资企业担任财务总监的姚芸说,她希望不久的将来,可以看到更多像新浪和百度那样的高成长企业成为中国投资者的投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