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上周五,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召开了汽车召回管理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孙波表示,在对货车进行实际研究后,质检总局今年将对N类(货车)和O类(挂车)车辆依法实施召回管理。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质检总局将与相关部委联合发布公告。
另据介绍,在推进立法工作方面,《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了听证会,并进行了修订,目前该条例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据了解,“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于去年底经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汽车风险评估、产品召回有效性、产品召回追溯等方面的标准制定工作已经顺利开展。(李村)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