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两发廊女,昨日被判死刑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实习生赵振江)找发廊妹寻“快活”,未料完事后不但不付钱,更将发廊妹洗劫一空后残忍掐死……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以抢劫罪判处一男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所有财产及向受害人家属赔偿42万余元。
据指控,被告何某为清远人,2007年12月18日下午2时,他按约来到白云区某出租屋,和发廊女阿红进行性交易,因两人约好“20分钟50元”,但事后“姐妹”发现阿红久久未出来,随后赶到出租屋去查看,发现阿红躺在地上。后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发现阿红因长时间窒息已死亡。
2008年5月14日,何某和另一个发廊妹阿花约好进行性交易,完事后故技重施,夺其财物后将其掐死。2008年年底,何某被警方抓获。法院审理认为,何某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产并致他人死亡,行为恶劣,应按抢劫罪加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