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吉讯(记者 杨威 通讯员 哲峰) 珲春一名21岁银行女职员轻信QQ中奖信息,陷入骗子设下的连环骗局,竟在两天之内被骗走93万多元,其中91万多元是挪用银行的公款。
网聊时弹出中奖信息
2008年9月8日,珲春某银行工作人员小芳(化名)在网上玩QQ游戏时,电脑上忽然弹出一条中奖信息:恭喜您!您将获得由腾讯送出惊喜奖金3.8万元现金以及三星Q30时尚笔记本电脑一部,请您联系客服核对您的资料。
小芳立即拨通联系电话。对方自称是腾讯客服部的工作人员陈华(即本案被告陈健敏),说这是深圳腾讯公司为答谢广大用户搞的活动,一天只抽8人中奖,小芳是幸运者。小芳竟然一点没有怀疑。
第一天被骗走2万多
陈健敏说,要领取奖金,先汇800元手续费。小芳立即汇去800元。对于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7600元,小芳说,只有2600多元。骗子说,那也行,先汇来吧,我跟领导求个情。小芳于是又汇去2600元。
之后陈健敏多次找借口:7000元的风险金;3500元的奖品邮寄费;以及因为时间联系得晚,奖金已经让财务部给冻结了,需要再汇1.2万元钱解冻……
一天之内,小芳被骗走了2.5万多元,而奖金奖品连影都没看到。
骗子变身经理继续骗
第二天,对方承诺的奖金没有兑现,小芳急了,向“陈华”要来了公司经理的电话进行投诉。
而这个所谓经理,还是陈健敏,狡猾的他在电话中又换了一种口音。对于小芳反映的“陈华工作态度太不好了,不认真,说话不算话,说好给我邮奖品到现在都没邮”的问题,陈健敏“耐心”地解释说,活动都是当天兑现,如果晚一天,奖项就无效了,必须交解冻费。
结果,解冻费1.2万元、公证费79990元……9月9日一天,小芳分13次给对方账户一共汇入人民币913780元。而这些钱都是小芳挪用的公款。
骗子威胁要举报被害人
对于汇款要求,对方随口说一个数字,小芳都汇款。发现小芳挪用了银行的公款后,陈健敏说:“你要不给我汇钱,我就上法院举报你挪用公款。”
在已经汇款60多万后,小芳甚至质问对方:“你们到底需要多少钱才能把奖金给我汇来?”对方一次开口30万,小芳二话没说,竟然立即挪用公款30多万汇入骗子账户!
心存侥幸落入圈套
据了解,21岁的小芳,属于银行聘用人员,涉世未深,开始时没能看透骗局,后来给骗子汇钱后,骗子一再告诉她领奖时会将她之前汇的钱都还给她,于是她心存侥幸,想把钱要回来。再后来,当对方威胁要举报她挪用公款时,她又害怕事情败露,于是一再被骗子牵着鼻子走。
银行当天追回37万多元
9日下班时,已经汇给骗子938860元后,对方手机关机了。小芳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她没敢隐瞒,立即向银行领导报告了此事。银行领导立即报案,发现骗子已经从账户中取走558800元,银行立即采取措施,将余款37万多元追回。
19天抓获骗子追回大部分赃款
珲春警方接到报案后,在延边州公安局、海南省公安厅和儋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大力配合下,警方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历时19天于2008年9月27日20时,在海南省儋州市将陈健敏抓获。
警方追回陈健敏所得赃款558800元中的35万元。为争取宽大处理,陈健敏的姐姐将自己所有的一台轿车折价15万元抵偿给小芳所在单位,并向受害人小芳退赔59292元。
骗子被判14年罚金27万
警方调查了解,陈健敏在2006年10月,利用同样手段,诈骗广西一男子67360元钱,被法院判三缓三,并处罚金7万元。
2009年3月18日,珲春市人民法院对陈健敏作出判决,因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与前诈骗罪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7万元。
小芳因挪用公款罪被判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