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在担任宁陕县交通局长期间,因通村公路建设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田为斌被责令辞职。5个月后,他被拟任宁陕县民政局局长,引起当地干部群众的质疑。
2008年10月,经群众举报,省公路部门调查发现,宁陕县一些通村公路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部分通村公路路基竟由木棍铺垫。
当月25日,宁陕县委常委会决定,责令县交通局局长田为斌辞职。
就在田为斌被责令辞职刚满5个月时,却被拟任宁陕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并顺利通过了公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才可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对此,宁陕县委组织部部长周宏的解释是:“县委责令田为斌辞职的决定下发后,从程序上讲还要通过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但一直没有上会表决。”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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