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机关,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再行务实举措。3月31日上午,在重庆市人大常委第十六次秘书长会议上,常委会办公厅与机关各处室(含物管公司)签订了建设节约型机关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规定,要严格控制办公费用,其中坚决不买一次性签字笔;严格执行会议和接待标准,中午不提供酒水,不为近道参会者提供住宿等。
同时,将责任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内容,纳入各处室(物管公司)年度目标考核,完成不好或存在问题较多者,取消当年评选先进集体或个人的资格。
建设节约型机关,是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局,而且关系到机关效能的提高,关系到机关的作风和工作形象,关系到机关的文明建设水平。如何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保证建设节约型机关目标责任书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艾智泉指出,重点在落实,关键在责任,科学而正确的决策,就是最大的节约。如在平时开会、举办活动、下发文件等日常工作中,哪些可开可办,哪些不开不办,哪些可以暂缓,其中人员的数量、规模的大小、费用的多少等等,都应从有利于工作正常开展的实际出发,不能一概论之,讲排场,盲目攀比,这些都在于科学而正确的决策。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艾智泉最后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人要讲道德、讲良心、讲自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唯有如此,才能培养自己自觉节约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使之成为自觉修养。“社会在发展,观念在转变,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不能忘、不能丢!”当天的秘书长会议上,大家还对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4月份的主要会议和活动预安排(草案),以及2008年度机关优秀公文评选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廖灿勇)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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