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三个至上”司法指导原则落到实处,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近日,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机,在全院上下开展了“审判工作代表评议”活动。
该院为此项活动赋予了四项内容。
一是聘请18名人大代表对审判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将负责监督的人大代表名单在立案大厅张贴,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监督员,监督员参与案件除合议研究外的各个环节,在结案后写出监督意见并附卷宗,及时将监督情况反馈给当事人;二是实行“一案三信”制,即每起案件结案后,都分别向人大代表监督员、当事人、旁听群众代表发放征求意见信,让他们对法官的办案作风、职业道德、廉政建设、案件裁判等方面进行评议和监督;三是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将09年第一季度的所有审结案件汇集成册,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免费发放,对法院裁判文书监督评议;四是实行制度明示。将涉及法院执法、纪律、廉政、管理、收费等方面应当明示的规章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增加执法活动的透明度。
截至目前,该院已选择了6起刑事案件、41起民事案件和2起行政案件分别在机关审判法庭和5处人民法庭公开进行了审理,邀请了168名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旁听,收到随案监督意见和建议119份,并进行了限期整改。当地群众说:“以前感觉到法官办案挺神秘的,觉得里面总有人情关系,参加庭审旁听后,这些看法没有了。法官审得明、断得公,谁输谁赢明明白白,法院真是咱们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孙延晓)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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