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1日电(记者魏蒙)清明临近,广东省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回乡祭祖的港澳同胞莫带烧乳猪、水果等入境,这些物品属于依法禁止携带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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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岭南风俗中,烧乳猪、烧肉、水果是当地祭祖的必备物品。
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和疫情疫病传染,保护人民健康和中国农、林、牧、渔业安全,国家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包括活的动物、生肉类和水生类等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辣椒和番茄等植物产品以及血液制品、人体组织、生物制品、微生物(如菌种)、骸骨尸体以及来自疫区的行李物品等检疫物。清明时节港澳入境旅客同胞习惯携带的祭祖物品诸如烧乳猪、烧肉、水果等动植物产品等,都是属于禁止携带之列的。对在旅检现场查获的上述未经申报的物品,将会按照有关规定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由于清明临近,通过珠三角各通关口岸入境的港澳同胞已日渐增多,相关地区的检验检疫部门已增调人员加强入境旅检现场查验力量;并通过“一机两屏”的X光机,与海关、边检联合对旅客的携带物进行快速检查。入境旅客携带物中如带违禁物品,检验检疫人员将当即查截。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