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处级干部敛财近700万被判无期 狱中成偶像
大河网讯
靳建禄档案
1978年12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分配到省教委普教处(现称基教处)工作。
1996年春季至2001年春,靳建禄利用担任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处长、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和河南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的职务之便,收取浙江宁波某文教股份有限公司教学教具回扣款近700万元。
2007年6月12日,因贪污罪,靳建禄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副老花镜,一个带杯套的茶杯,60岁的靳建禄有个新身份,豫北监狱的历史老师。
这位曾经的省教育厅原助理巡视员,因靠教辅材料敛财近700万被判无期。他入狱后重拾教鞭,讲《道德经》,成了犯人的偶像。
被判重刑
贪污受贿700万被判无期徒刑
靳建禄东窗事发于2005年。当年年初,省纪委和检察机关接到群众反映,时任省教育厅原助理巡视员的靳建禄在担任基础教育处处长期间有贪污受贿行为。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发现,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基础教研室部分干部在教材、辅助教材等发行过程中,贪污、受贿,私设巨额小金库,目前已有6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其中包括助理巡视员靳建禄和3名处级领导干部。
最后查明,靳建禄在任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和处长期间私分、贪污公款近700万元。2006年11月22日,靳建禄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我省首次查出利用教材、教辅谋私的腐败大案。
重登讲台
他给犯人讲课成偶像
“走进监狱的一瞬间,我感到解脱了。”靳建禄说,他清楚地记得自己被送往监狱的日子——2007年6月26日。“在看守所里,心里有很多的不确定,这就好像不知道问题的答案一样,容易胡思乱想。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不知道官司会有什么新的变化。”他说,到监狱后,不管是好是坏,问题终于有了确定的答案,心里也算是踏实了许多。
“我以前曾经规划自己退休后的生活,想把中国的传统文化整理一下。原来想着这不可能实现,因为即使我退休了,也会有人利用我的‘余热’让我帮他们办事,整天吃吃喝喝的,恐怕没有时间。没想到,这个愿望居然在监狱中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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