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4月1日电 通讯员卫建萍记者刘建记者今天从上海市高院获悉,经过4个半月的艰辛努力,上海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3月底,全市法院清理执结有财产案件4782件,执结率94.6%;清理执结重点案件7160件,执结率91.1%;除去交叉重复数,实际清理执结积案10914件,执结率达到91.9%。
针对剩余尚未执结的大都为“老大难”案件、清理任务仍十分繁重的形势和任务,上海高院院长应勇强调,要利用这次清案机会,清理掉一批被执行人是特殊主体且有财产的案件,无论是什么人、哪级政府,都要加大力度,敢于碰硬,必要时上级法院可以采取提级、指定执行等举措,真正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依照民诉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财产申报、限制出境等执行举措。尤其对被执行人通过频频更换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恶意逃债的行为,应进一步加大依法惩处力度。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审执兼顾,完善执行流程管理,强化高院中院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不断提升上海法院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应勇希望,上海全市法院要继续组织力量全力攻坚,努力使上海法院集中清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