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2009年江苏省南京市面临“保增长、促转型”的艰巨任务,预计该市将在今年完成政府主导性项目投资600亿元以上,带动全社会以工程建设项目为主的投资2500亿元。如何才能保障工程项目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促使政府投资廉洁安全使用?
3月31日,南京市政府就《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南京纪检监察部门将全面介入招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并为切实解决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制度支撑。
44条铁规出台意在反腐败 去年5月14日起,南京市在13个区县、50多个市级部门和100多家施工企业、货物供应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招投标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另有27家投标企业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在南京市建委门户网站上曝光。据南京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龙翔介绍,近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多头挂靠、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带来了新挑战。2006年以来,南京市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中,近一半案件属于工程建设领域。
龙翔说,目前的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对操作程序仅作了框架式规定,对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制度设计上的诸多问题给了招标主体较多的自由裁量权。出台具体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和“回潮”,并逐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保证国家、集体的财政资金安全廉洁规范高效使用,防止腐败行为的出现。
记者了解到,在该规定5章44条中,内容涉及事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中介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行为进行“全面监管”,南京市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等投入建设的项目都将纳入监管项目。南京市还将专门组织部分高校学者梳理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12个风险控制点,选择6个政府投资招投标项目作为样本进行改革试点,以提升该规定的可操作性。
全国首推“抽签确定”评标法 据南京市建委副主任吴春华介绍,针对招投标领域的“串标围标”行为,南京市将在全国首推“抽签确定”评标法,其目的在于增加评标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串标围标的难度,从而保证每个投标人的竞标机率。
此外,还将建立中介机构预选制度,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中介机构,并建立中介机构管理库。招标人运用随机或竞争的方式从预选库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
龙翔介绍说,引入中介制度实质上是用市场制度打破参选投标的单位和招标单位之间的利益链,鼓励依法办事,诚实信用的中介机构发展壮大。
记者了解到,为了防止招标人随意设置各种资格障碍,该规定还对招标人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获得奖项条件等做了禁止性规定。
龙翔还介绍,针对当前建设工程存在的“资质挂靠”问题,将通过采用非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对全额财政投资项目则规定了必须使用银行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
将对行政部门全程监督 此次南京市提高招投标领域的监管措施,还将防止政府投资建设在工程中的“量身定做”行为,确保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充分参与竞争。
据悉,南京市还专门制定了《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严重不良行为实行惩戒的办法》,对违规发包或承接业务、泄露标底、伪造资质证明等9类情形,按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6个月至36个月不得参与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处罚。
据了解,为了保证执行力度,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联合发改、建设、交通、水利、财政、审计等多个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加大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招标人等行政监察对象不遵守该规定,除依法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龙翔说。
龙翔介绍,纪检监察部门主要是对行政监督部门是否按照该规定所确定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对政府部门的不作为问题进行监督,但若是某个建设工程项目出现了问题,也可以接受各方面和群众的投诉,纪检监察部门将确保“不流于形式”,对腐败行为则“绝不迁就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