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2日消息(中国之声记者刘天思)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程,近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
此项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联合部署,各级水利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卫生部门负责具体编制,其中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规划的协调,水利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提出防病改水地区范围以及提供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
根据职能分工,卫生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大量的筛查、核实与确认工作,已查明第二批需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氟病区村、砷病区村、血吸虫病区村、包虫病区、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以及沿淮河流域涉水病区村。第二批防病改水地区范围已下发各省份,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水利部门信息沟通与工作配合,结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在开展省级规划编制工作中,应将第二批已查明防病改水地区纳入《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范畴。同时,卫生部已将第二批防病改水地区范围提供给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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