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代表大众慎终追远,最初级的意义在于表达对灾害遇难者和其他逝者的哀思,但在最根本的意义上,还在于要以史为鉴,从过去的历史中总结出经验,避免侵害大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种灾害再次发生。如果能从逝者所代表的过去中找到更多有利于生者的价值,将是对逝者最大的纪念。
4月4日清明节,成都市民政局和市殡葬协会将公祭革命先烈、5·12大地震中的遇难同胞等。活动上将诵读缅怀5·12大地震中遇难同胞的祭文,还将朗诵诗歌《妈妈牵着我的手》和新创作的《守望》。(4月1日《成都商报》)
国人有慎终追远的传统。清明时节祭奠逝去的亲人,思考生存的意义,正是这一传统的表现形式。而在5·12大地震之后的第一个清明节,公祭地震中的死难者和其他先逝者,其意义自然更加非同寻常———不仅局限于对逝者的追思和缅怀,更应当表达政府对生命价值的尊重。
政府起源之一在于人们必须联合起来才能保护个体和种族生存的需要,是为了更好地抵御外敌和自然灾害的侵袭。可以说,政府存在的终级目的,就是为着保护和尊重人的生命,弘扬生者的各种权利和价值。那么,由政府来公祭逝者,必须以这样宏大的意义为背景,就是要反思如何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利益,尊重生者的权利,保障生者的幸福。
由政府代表大众慎终追远,最初级的意义在于表达对灾害遇难者和其他逝者的哀思,但在最根本的意义上,还在于要以史为鉴,从过去的历史中总结出经验,避免侵害大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种灾害再次发生。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要学会审视我们的制度缺陷,学会亡羊补牢,完善制度,创新制度,从而尽可能地保护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无论这种侵害来于自然界,还是来自人祸,都要进行必要的反思。比如地震中许多房屋倒塌,哪些是质量问题,哪些是天灾的不可抗力,必须在事后进行检查和总结,要学会从灾难中总结经验,找到避免灾难的方法和路径,要在逝者的血迹中找到更多推动社会进步的“价值”,这样缅怀,将使死者“生命永存”,价值更加巨大,也更能对生者产生更大的安慰。如果能从逝者所代表的过去中找到更多有利于生者的价值,将是对逝者最大的纪念。
正因为如此,政府公祭先逝者,就是要树立生者的价值和尊严,彰显生命的可贵。对于生者价值的弘扬与树立,必须通过对生者权利的尊重开始。保护每一个个体的权利,正就是政府存在的价值。而这些权利当中哪些还受到不正当的限制和剥夺,哪些还没有能保护好,哪些还有待于进一步确立,比如自由迁徙的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享受同等国民待遇的权利,加上劳动权、财产权等许许多多的权利,都是构成每一个公民个体生命价值和尊严的组成部分,成为每个人幸福的重要因素和指标。如果一个农民工劳作一年却拿不到工资,还要跳楼威胁才能讨到薪酬;如果一个公民的房屋被半夜拆除,那么,他们的权利就没有得到尊重,他们的生命更没有得到尊重。财富是个体生命消耗所产生的价值,而公民所拥有的财产无不体现为公民和其先人消耗许多生命才积累起来的价值。这是他们生存的根基之所在,财产权从来就是人们有尊严地活在世界上的物质基础。那么,保护人们的这些权利,就体现着对生者的重视,对死者的怀念。
多少年来,人们都在宣扬生命教育,弘扬生命的价值。那么,在先人们面前,在直面死亡的时刻,纪念死者的价值,就是弘扬生者的价值,就是为了更好地尊重生者,让生者更好地活着。(瞿家川)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