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4月2日电 (高远包蹇)上海高院举行金融审判情况通报会,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2008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审判情况。通报会上,上海高院通过发布金融审判情况通报白皮书的方式,建立金融审判动向通报制度和金融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主体提高服务水平,规范金融市场行为,改善上海金融法治环境。
据悉,上海高院编制金融审判白皮书旨在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支持金融创新,维护金融安全,为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司法环境,进一步发挥上海法院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中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功能,引导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金融审判白皮书指出,2008年,全年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纠纷案件14,738件,同比上升19.33%,收案标的总金额为229.53亿元;受理一审金融犯罪案件562件,同比增长42.64%。白皮书对2008年度上海法院审理的金融商事案件和金融刑事案件进行了总结和综合分析,提出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案件审理中反映出的金融机构在内控机制、内部管理、服务规范、风险防范等方面需要引起重视的主要问题,并从制度监管和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通报会上,上海高院宣布成立上海法院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库,向受聘的37位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员颁发了聘书。专家咨询库的建立将进一步提高上海法院的金融审判工作水平,发挥金融专家的智囊作用,保证上海法院金融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上海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部门的领导以及上海主要金融机构的代表出席了通报会。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