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丹彤、何雪华)就在广州市培正中学今年12月创校12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历经6年多围绕“培正”商标权属争议最终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3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广州市培正中学对“培正”商标拥有在先权利,撤销广东培正学院(原民办培正商学院)抢先注册的第1475419号“培正”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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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广州市培正中学诉回百年校名 十年纠纷尘埃落定
新快报讯 (记者 尹来实习生邹丽华)历时十年,广东两所学校关于“培正”商标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昨日,广州市培正中学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明,3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广州市培正中学对“培正”商标拥有在先权利,撤销广东培正学院(原民办培正商学院)抢先注册的“培正”商标。广州市培正中学还表示,下一步不排除用法律手段,解决培正学院使用“培正”商标的事宜。据悉,这还是国内首起教育服务商标纠纷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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