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春苹、通讯员陈放)出租车标书转让不再走拍卖程序、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待业人员可以不培训直接参加考试、出租车准运证审检每月一次改为每季一次……4月2日,沈阳市交通局出台12项促进交通企业发展的惠民举措。
在简化办事程序方面,今后出租汽车中标凭证转让不再走拍卖程序,出让和受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共同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持相关材料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取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遗失登报声明手续,证件所有人自遗失之日起7日内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填写补证申请书并说明理由,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为促进就业,即日起,沈阳市交通部门对从业资格证办理实行报名、审查、制证、发证一站式服务,经培训后即来即考,并为企业新录用人员提供培训、考试、发证上门服务,原来需要10天完成的考试程序只需7天就完成。此外,道路运输企业的新录用人员并曾具有从业资格的待就业人员可直接参加考试,免于培训。
为减轻企业负担,即日起,对长期在省外经营并经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车辆,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手续,委托当地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并进行技术等级评定,不需回车籍地检测;出租汽车准运证的审验时间也由每月审验一次调整为每季度审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