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4月3日电 (记者 袁爽 实习生 曾璟蕙通讯员王国伟)老总雨天开车不慎撞死一名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人,因害怕受到法律制裁影响公司业绩,遂让员工替自己“顶包”了事。本以为能够瞒天过海却怎料难逃法网,近日,肇事人浙江某公司老总马某与其员工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雨夜撞死骑车路人,肇事司机身份可疑 2月16日晚9点左右,杭州拱墅交警大堆指挥室接到电话报警称:康桥路联合银行附近,一辆Q7型小客车撞上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骑车的人受重伤,已被送往附近医院。接到报警后,拱墅交警迅速赶赴康桥路,在现场找到了自称是肇事驾驶员的安徽人沈某。但随后又接到报告说被撞伤的路人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于次日凌晨死亡。
案发后,虽然沈某对其肇事撞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办案民警在对他进行询问的过程中发现颇多疑点,并且沈某对肇事经过的叙述与现场勘查情况有很大出入,这引起了他们的怀疑。
“这极有可能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由拱墅交警大队负责人亲自挂帅的事故专案组经过反复分析,重新将调查资料进行详细的比对,最终认为该起事故存在“顶包”的嫌疑极大。鉴于当时对该事故的情况和证据掌握尚不够充分,专案组决定采取“由外及内”的方法,展开了紧锣密鼓的外围调查取证工作。
调查取证,真相柳暗花明 专案组成员从Q7车的行驶轨迹入手,调取了大量事故现场和肇事车辆的各种有效资料,又走访了大量事故现场周边和沿线的居民、路人寻找事发当晚的目击者。
终于他们了解到,肇事车辆在当天傍晚曾到过一家酒店,于20时47分左右离开并驶入拱康路,6分钟后,在康桥路联合银行附近撞上一辆自行车。据目击者称,事故发生时,周边并无其他机动车经过,“Q7车”是直接追尾撞上同方向行驶在前面的电动自行车。而上述情节,与自称是肇事驾驶员的沈某所说的,是在超越同方向机动车时不慎撞上了横过道路的电动自行车这一主要情节完全不相符。
专案组在深入调查时还发现,案发时沈某根本就不在现场,而是在案发后的几分钟被人从康桥吴家墩的暂住地叫到现场去的。并且沈某还是这辆肇事车车主马某公司的员工。
但马某说自己在案发当天并不在杭州,而是开了其他的车去苏州出差,Q7是自己让沈某先开回暂住地的。但是案发后,专案组民警却在Q7上发现了马某的驾驶证与马某正在使用的另一只手机。
开车出差,为什么不带驾驶证?正在使用中的手机为什么会落在肇事车上?更重要的是价值近百万元的高档轿车怎么可能随便让仅有三个月驾龄的安徽员工驾驶?这一切结不开的疑团都将矛头直指同一个问题,那就是马某在撒谎!
真相大白,肇事司机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调查至此,已经基本能够确定“Q7”车主马某就是这起“顶包”交通肇事案的主要嫌疑人。随后,专案组民警又相继传唤了马某公司的员工和好友,进一步证实了“2.16-Q7车”交通肇事案的真正肇事者就是马某,沈某顶替马某的事实真相被层层揭开,而此时马某却不知去向。
为了尽快将嫌疑人马某缉捕归案,专案组依法办理了对马某实施刑事拘留的手续,并通过网络对其进行通缉。迫于压力,躲藏了将近一个月的马某最终还是在3月10日那天,到拱墅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马某肇事后因害怕被法律制裁而影响公司业务,所以突发奇想让员工沈某到现场为其顶包。4月1日,马某、沈某两人被依法批准逮捕,而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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