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东同志,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西岭执勤组民警。2008年12月29日晚,谭东同志值班出警时跳入寒冷刺骨的渠水中抢救出1名落水群众,因着凉身患重感冒,仍带病坚持工作,积劳成疾,于2009年1月5日晚昏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谭东同志从警10年来,始终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扎根基层、无私奉献,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有难必帮、遇险必救,以实际行动向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始终对本职工作全心投入,任劳任怨、忘我工作,默默战斗在公安交通管理第一线;始终把公正清廉放在首位,严于律己、公正执法,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谭东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模范践行了省委“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用自己的生命和行动忠实履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他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是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时代先锋。为表彰谭东同志的先进事迹,省委决定,追授谭东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省开展向谭东同志学习的活动。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谭东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忠诚事业、无私奉献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心系群众、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恪尽职守、鞠躬尽瘁的敬业精神,学习他英勇无畏、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各级党组织要把向谭东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谭东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向谭东同志学习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推进“两个加快”,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