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大学习,法制教育要跟上,法律面前人平等,违法必究法制裁。”这是江苏省泗洪县归仁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诗歌爱好者赵传平编写的普法诗歌。三年多来,他结合普法宣传,共编写了100多首普法诗歌,群众反映说:老赵编的普法诗歌,读起来顺口、听起来顺耳,容易记、效果好。
赵传平今年58岁,16岁就参加了大队的文艺宣传队。由于当时农村文盲比较多,宣传队里一些能歌善舞的姑娘、小伙子识字很少,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在宣传队里也算是个“秀才”,天天教队友们台词、歌词。
时间久了,他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找到了一些创作的规律,开始试着编写一些诸如三句半、数来宝、快板书一类的小节目,渐渐地宣传队的不少节目都由他自编自排,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艺骨干。担任村支部书记后,他觉得把党的方针政策和村里的好人好事编成快板、小品、相声等节目在村里演出,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又可取得明显的教育效果。一时间,他们的宣传队成了镇里的文艺演出主要力量。
2004年,赵传平被安排到镇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工作。在普法宣传中,他感到镇里的法制宣传都局限在法律条文上,不是发些书籍,就是发些资料,群众对此兴趣不高。
赵传平决心改变一下普法宣传的形式,探索用文艺、诗歌的形式来做好法制宣传的方法。于是,他发挥自己能编会写的特长,把有关法律法规编写成小品、快板、诗歌、三句半等,组织文艺宣传队演出。他带着法制文艺宣传队到村里巡回演出,并配合演出内容印发普法宣传资料。
一次,镇林业站请赵传平配合森林法宣传写首诗歌,下乡巡回宣传。赵传平思考两天,数易其稿,写出了《贯彻森林法五字歌》:“……生态要平衡,林木作保证,调节大气候,人康心稳定。3月12日,法定植树节,人平十棵树,任务要完成……”“……林法早制定,人人要执行,谁要破坏它,重者要判刑。砍伐要申请,批准方才行,交纳育林费,补植莫忘记……”五字歌在全镇巡回宣传后,很多村里、组里把它抄录下来,贴在宣传栏里,一些群众还能背诵下来,宣传效果十分明显。
受这次创作的启发,赵传平开始了普法诗歌创作,每月更换法制宣传橱窗内容,他总要编上两首普法诗歌放在里面,普法诗歌也就成了该镇法制宣传橱窗里的一道亮丽风景。镇里一些部门和村(居)委会布置宣传栏、宣传部门法,也都请赵传平写上几首。赵传平有请必应,先后写下了涉及教育、土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林业、计划生育、赡养老人、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诗歌100多首,机关、村(居)的法制宣传栏里都有他编写的普法诗歌。
“信访条例就是好,上访人员要知道,尊重事实是非明,别胡闹。”这是赵传平编写的三句半《信访条例就是好》。“用诗歌可以指导、推动工作。”赵传平说,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他写下了《敬老公德歌》、《邻里友好歌》、《夫妻和睦歌》等,调解什么类型的矛盾纠纷,他就拿出什么类型的诗歌读给他们听,这些诗歌富有哲理,也有说服力,在调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几年来,经他调解的矛盾纠纷1000多件,成功率达97%。2006年,他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防激化先进个人”。
为了编好普法诗歌,几年来,赵传平认真阅读、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写下了大量的笔记。由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工作千头万绪,白天根本没有时间学习,他只好利用晚上时间学习,经常是家里人在看电视,他在看法律书籍;电视剧看完了,爱人睡觉了,他还在看书、写作。
赵传平是个办事认真的人,他写的每一首普法诗歌,都是经过反复修改、字字推敲的,为了一字、一句,他都会反复诵读,直到自己满意为止。为了弄清楚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他请教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诗歌的音韵和谐,他请教过中、小学教师;为了完全理解一些专业名词、术语,他请教过专家、专业工作人员。他还购买了大量的诗集、散文集,边学习、边参考、边创作。
如今他已年近六十,儿女们见他一年到头忙忙碌碌,都不让他再干了,要他在家享享清福,可他就是不同意。有人问他图个啥,他说:“要是图钱,我早就不干这个了,我图的是工作的快乐,图的是群众的法制意识得到增强,让大家认识了法律,减少了犯罪,值得。我自己也实现了自身价值。”
图为赵传平正在进行诗歌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