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肇事司机王双娃 于忠虎 摄(来源:西安晚报)
新华网西安4月4日电(记者梁娟)西安市警方3日公布“210”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最新进展,造成西安长安区斗门初级中学学生4死1重伤的肇事司机王双娃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批捕,王双娃妻子和大儿子因涉嫌包庇罪同时被批捕。
2009年2月10日清晨6时5分,108国道西安市长安区斗门段发生特大肇事逃逸案,造成斗门初级中学学生4死1重伤。西安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2月15日,肇事司机王双娃在警方强大压力下在泾阳县向公安部门自首。
据介绍,“210”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警方调查工作已全部结束,肇事司机王双娃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批捕,其妻子及大儿子因涉嫌包庇罪同时被批捕。3日西安警方还将破案奖励的20万元转赠给死伤学生家属。
陕西省“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于15日17时30分告破,犯罪嫌疑人王双娃投案自首。
2月10日,西安市长安区斗门镇协和搪瓷厂门口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辆大货车在108国道撞倒由东向西骑自行车上学的5名中学生,造成4死1伤。>详细
经过(陕西)全省公安机关广大民警6个昼夜的艰苦鏖战,震惊全省的“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已于昨天下午5时30分胜利告破,犯罪嫌疑人王双娃落入法网。
晚上10时许,西安市公安局“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在长安区五龙大酒店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亚平向媒体通报了案件侦破的相关情况。
2月10日清晨6时05分,一辆橘黄色东风系列齐头货车,在108国道由北向南行至长安区斗门张旺渠(斗门协和搪瓷厂门口)时,将同方向骑自行车上学的5名中学生撞倒后,拖拉碾压,造成4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伤者被群众送往军工三院抢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