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新桥通讯员毛高能记者今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2009年,湖北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第三次信访“百案攻坚”活动,最大限度地清理旧账、基本消灭疑难信访案件。
湖北省公安厅从2007年起,每年从全省涉法涉警上访案件中,选定100件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作为省厅督办案件,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案结事了,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地服务民生。
通过前两次“百案攻坚”活动,该省公安机关全部化解了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有效削减了信访存量。
在推进今年的“百案攻坚”活动中,湖北公安厅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局长接待制度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拿出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办法,务必于今年9月底以前将“百案攻坚”案件全部办结并停访息诉。对交办案件逾期未办结和停访息诉、化解工作严重滞后、信访问题突出的县级公安局长,坚决按照要求,停职一个月,专司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