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4-07 03:06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推进体制改革 加快产业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隋笑飞)为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加快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分6个部分,25条,回顾和总结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和成功经验,指出了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完善了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政策保障,并且对加强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
——推进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构建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深化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内部管理机制、人事制度、劳动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推动经营型新闻出版单位转制,重塑市场主体。除明确为公益性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外,所有地方和高等院校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009年底前完成转制,所有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010年底前完成转制。
——推进联合重组,加快培育出版传媒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鼓励和支持拥有多家新闻出版单位的地方、中央部门和单位整合出版资源,组建出版传媒集团公司。鼓励和支持中央部门和单位的新闻出版单位在财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牵头组建专业性出版传媒集团公司。
——引导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健康发展,发展新兴出版生产力。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将非公有出版工作室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引导和规范非其经营行为。
——扩大对外交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出版传媒企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出版版权交易平台。
指导意见还指出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政策保障,主要内容有:
——落实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政策。
——制定和实施出版资源向出版传媒企业倾斜的政策。对大型跨地区骨干出版传媒企业,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数字出版等出版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支持大型出版传媒企业在异地建立有出版权的分支机构,鼓励其实现跨地区经营。
——保护合法的跨地区经营活动。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出版传媒企业跨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对于出版传媒企业合法的跨地区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地区封锁,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其进入本地市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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