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4月6日电(记者孟华)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天津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日前在对进境邮件进行查验时,查获邮寄进境的林羚角、尼罗鳄标本。
天津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日前,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例行查验时,有两个寄自津巴布韦的邮件引起大家的注意。
经过专用查验设备检查,工作人员初步判定两邮件内均可能装有动物制品。
经开箱查验,工作人员在邮件中查获疑似动物角制品2只和疑似鳄鱼标本1个。海关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天津办事处对上述物品进行鉴定。经专家鉴定,确认动物角制品为林羚角制品。鳄鱼标本为小型尼罗鳄标本。
据介绍,林羚角制品进口需持有国家濒管办授权单位签发的《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查获的鳄鱼标本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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