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问题:什么是封建迷信?
这其实是一个缺乏明晰定义的词组,甚至可以说,都不成其为词,因为迷信指一种行为,封建特指社会结构,两者之间强行捆绑是不严谨的。
不严谨、缺乏明晰定义,就意味着说,它不能成为法律法规、典章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衡量标准,否则,就只能由得强势主体自由量裁,说是封建迷信怎么都是,说不是就怎么都不是了。
例如,《京华时报》报道说:清明期间,北京民政、城管、工商等多个部门查处的4000多公斤冥币、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被运往八宝山殡仪馆焚化炉全部焚毁。
下面的问题是:为什么冥币、纸人纸马就是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为什么在清明期间为亲人扫墓不能算封建迷信?为什么国家在特定的日子里设定“小长假”不能算封建迷信?
我个人的观点是,正如在墓前献上一束鲜花是许多国家扫墓的习俗,焚烧冥币、纸人纸马亦为国人扫墓的习俗,已经不见得有特殊含义了,只是习惯成为了自然,与献鲜花等“文明祭扫”相互间不存在本质上的高下之分。
何况,制造、售卖、焚烧冥币、纸人纸马会直接危害本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吗?最武断者也难以作肯定的回答吧!如是,相关部门这样做的法律依据究竟在哪里呢?其形成、执行程序是否具有合理合法性呢?
于是有另外一个问题:“法无明令则公权不可行”中的“明令”,究竟是什么意思?不仅应该是大而化之地提及、指出,更应包括有对行为的明晰、准确的定义。而缺乏明晰、准确的定义,构成了中国法律法规、典章制度体系的最大弊端,在一定范围内,导致了法将不法,公众意志、法律意志变成了部门意志、权力意志,如钱穆先生说,就是用法术取代了制度。
例如在本件事上,什么是封建迷信,完全由相关部门说了算;在本件事之外,例如现在越来越被强调的公益,在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公正严密之确定程序的前提下,天下事,无一不可为公益,随便印无数张标签装在口袋里,想拆谁家的房子,掏出一张来贴上去就公益了,想扇谁的耳光,掏出一张来贴上去也公益了;例如在各种条文中特别常见的“后果严重”,因为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公正严密之确定程序,贪污腐败几千万可以认定为后果不太严重、判缓刑,因各种因素作用偶然间在银行的柜员机上多取了20多万元却可以认定为后果严重、判无期。
于相关部门、人员,此为无上之权力;于公众人民,此为无限之恐惧、无限之受伤害的可能。
刚刚出台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将规范自由量裁权纳入法院改革范围。实际上,所有自由量裁权都必须来自于法律法规、典章制度体系的清晰准确,来自于公正严密之执行、确认程序的运行,来自于群众性监督体系的最有效监督。一句话说,公平正义从来是清晰准确的、看得见的、能够预期的,而绝不能是任何部门、人员手中的“番天印”,想用来打谁就打谁,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湖北许斌)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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