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4-08 02:10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有不少司机向笔者反映,夏县的水头和庙前两个收费站的收费期限已于2008年12月到期,但截至目前仍对过往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3月27日上午,笔者在水头收费站看到,该收费站的收费通道的栏杆挡住来往通行的车辆,收费员正忙着收取通行费,司机交费后,起杆放行。竖立在该收费站旁玻璃橱窗内的“晋政许T字第391号”《山西省设立公路站卡许可证》明确标明了该站的收费许可年限是:2006年至2008年12月止,省物价局颁发的证号为1400004116的《收费许可证》标明的收费单位是:夏县交通局。
为什么2008年12月份就到期的收费站仍在收费呢?该站的一名姓梁的负责人告诉笔者,新的收费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没有接到上级的明确指示,所以就继续对过往车辆收费。这位负责人还向笔者出示了一份山西省公路局晋公财发(2009)5号文件,但笔者却从该文件中看不出允许超期收费的字眼。
当日下午2时许,笔者又到该县的庙前收费站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样看到该站仍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站一旁玻璃橱窗内的“晋政许T字第392号《山西省设立公路站卡许可证》也标明该站的收费许可年限是:2006年至2008年12月止。
省交通厅明确表示,对2008年12月到期的收费站还在继续收费的,已经紧急采取了停止收费的措施。然而,夏县的这两个收费站,违反收费政策,在没有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漠视公众质疑,继续违规收费。群众不解地问:“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何时休?
袁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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