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朱立毅、江国成)根据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我国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国家将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实施方案》,我国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与此同时,国家将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同时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还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此外,国家还将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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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时事关注 · 三年内将实现医保异地结算 · 看病更方便 治病少花钱 · 明确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部分公立医院将转为民营 · 从医改“时间表”看百姓未来所得实惠 · 新医改启动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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