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局原局长徐某,与副局长曹某、周某等一起,套取国家供市民治病的专用医保资金。昨悉,徐某、曹某被潜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三人均已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月至2007年6月,徐某、曹某合谋,利用职务之便,冒用王传文、王金贵的名字,违反规定办理两张慢性病医疗保险门诊卡(简称慢保卡),供个人刷卡购药或套取现金,共侵吞潜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7万余元。
徐某从中分得13400元,曹某分得人民币14231元、消费药品人民币280元。
法院还查明,徐某、曹某、周某等还采取虚开印制医疗证和医保目录发票、虚开会务费发票等手段,私分单位资金4万余元。(特约记者钱村)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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