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煤矿安监总局副局长黄毅做客新华网,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图为黄毅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新华网王翰林摄。
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 (记者徐博)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8日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接受新华网访谈时表示,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监总局将从四方面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他说,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因为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最终都要通过企业来落实,“三项行动”实际上是要通过各种手段、各种方式来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黄毅强调,安监总局将通过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主体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到位。
此外,安监总局还将通过呼吁、反映,提出如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一些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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