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省地方税务系统目前正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具、寄递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久将陆续收到2008年度的完税证明。为使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完税证明,我们专访了省地税局的相关领导,特将访谈记录刊出。
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我省开具完税证明工作总体情况如何?
答: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简称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具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的书据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开始试行开具完税证明工作,2006年开始部署集中开具、寄送完税证明工作。我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及时启动了集中开具完税证明工作。2006年度为24万纳税人集中开具并寄送完税证明,2007年度扩大到81.2万人。2008年度预计将为100余万纳税人开具并寄送完税证明。
2、现阶段税务机关开具和寄递完税证明的范围有哪些?
答:开具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的一项纳税服务措施,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现阶段,税务机关只能对按要求实行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单位已扣缴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开具和寄递完税证明。对没有按要求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单位,税务机关还不能为其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3、为纳税人集中开具和寄递完税证明的意义何在?有什么作用?
答:为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机关推出了为纳税人集中开具和寄递完税证明这一服务措施,意义在于提供纳税人全年汇总的实际缴纳税额证明,在现行税制下,更能完整反映纳税人的完税情况,也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完税证明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和接受。据我们了解,在个人从事有关经济活动时,如办理购房和购车贷款等,相关机构有向个人索要完税凭证来证明其财力和作为公民应履行义务的诚信度。可以说,完税证明能完整反映个人全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是个人信誉和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体现。
4、纳税人怎样获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所载内容是怎么来的?
答:纳税人所在单位实行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由税务机关在年度终了后进行集中开具,并委托邮政部门寄递至纳税人本人。所在单位还没有向税务机关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纳税人又确实需要完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纳税的资料,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税款的完税证明。
目前,完税证明上所列纳税人的基础信息资料和税款金额,来源于其扣缴义务人全年扣缴明细申报数据。税务机关根据申报的数据,按纳税年度汇总,作为完税证明开具的内容。
5、纳税人发现完税证明所载内容有误怎么办?
答:如果扣缴义务人个别月份没有进行明细申报,或者申报数据有误,则可能导致完税证明的内容存在错误。纳税人发现开具的完税证明有误的,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补正要求,由主管税务机关于核实后作出相应处理。
开具完税证明工作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方共同努力,以逐步提高开具完税证明的准确度和扩大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