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家农村土地信用社运营 存贷土地1900多亩
大河网讯
今报信阳讯 记者昨天从信阳市政府获悉,信阳市光山县江湾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近日已正式开始运行。这是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土地流转政策以来,我省首家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成立后,村里农户纷纷申请把土地存入信用社,县金融部门主动找合作社发放贷款,社会上的大户、商人更是积极找合作社贷地耕作经营。到4月初,江湾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已吸纳社员62人,存入土地1900多亩,这些地已经全部贷出搞集约经营。
江湾村位于光山县、罗山县、息县三县交界处,紧临淮河。总人口2460人,现有耕地面积3482亩,水面、河滩面积280亩,60%的农民长期在外务工、经商。
江湾村农户“转包代耕土地”的习惯已有多年,已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示范村。土地流转带来的高收益激发了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借助新农村特区建设和土地流转政策的东风,江湾村干部群众成立了“光山县江湾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并经工商部门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
按照社员大会通过的信用社章程,信用社实行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离;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在信用社存入土地面积,从信用社获得分红收益;信用社面向市场,吸引能人、大户、商人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
据悉,信用社在县政府的帮助下,已建立了一整套土地存货业务、地界勘定、地力评估、合同签证流程。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
理解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先要搞清楚什么叫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是一种通俗和省略的说法,全称应该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今综 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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