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店里销售的部分食品添加剂竟然都已过期,而且还在出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非食用的工业用火碱!这些东西一旦被添加到食品中去,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难以估量。这让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一幕发生在宁夏石嘴山市的一家食品添加剂经销店里。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店主却自称“不太懂这玩意”,这让执法人员再一次大跌眼镜。
到今天为止,宁夏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开展4个多月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称,这次专项行动使得诸多问题凸现:经营者的食品添加剂专业知识急待提高,监管环节尚需进一步完善,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认知度缺乏……
在面粉中超限量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用双氧水处理水发产品……使用“三无”、过期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行业长期存在的违法添加行为未得到有效制止
食品添加剂没有专人管理,和机器零件混堆在一起;企业负责人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最大用量、残留量等基本常识答不上来……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对宁夏青铜峡市一家大型面粉糕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暗访督查时的所见所闻。
这让姚爱兴感慨不已:按理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首先要知道选择正确的食品添加剂,其次是要懂得如何正确地使用。但通过暗访督查可以看出,部分食品企业对违法添加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认识不够,在专项行动中自我查纠环节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走过场”、“应付了事”的现象。
截至目前,宁夏全区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已检查单位59866家,查处案件58起,涉案总货值7.8万元。其中,查处、销毁“三无”、过期和无中文标识的食品添加剂5种7个批次;查扣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1000公斤、滥用添加剂食品两万公斤。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销售和使用“三无”、过期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行业长期存在的违法添加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比如在面粉中超限量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在胡麻油中超范围添加芝麻油香精,用柠檬黄加工玉米面条,用非食用物质火碱(氢氧化钠)处理动物头蹄、内脏,用双氧水处理水发产品,在食品加工中使用无国家标准的凉皮专用增筋剂、豆制品消泡剂等。另外,在调味品以及饮料和部分餐饮食品中也发现了一些违法添加的情况。
食品小作坊成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高发区域;标准缺乏或不统一,使得有关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力度大打折扣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允许添加的剂量本身就很少,大批量生产的企业还容易掌握,而更多的小餐饮店、小生产作坊,在食品中使用添加剂时往往凭感觉凭经验,根本做不到严格按照比例标准配加,更容易出问题,也难以监管。”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叶上云对这种局面也很无奈。
权威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约有50万家食品生产企业,成规模的企业仅15万家左右,大多数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叶上云说,一方面,生产者分散于城乡广大地区,流动性、隐蔽性很大,不易监管;另一方面,监管成本也过高。种种原因导致食品小作坊成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高发区域。
“十个大盖帽管不好一桌饭”,不同的监管部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这些百姓的口头语言形象地揭示了食品安全多头监管、标准制定政出多门的现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同样的“黄花菜”,根据不同部门的标准,会有不同的命运。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在加工过程中因为需要加入食品添加剂进行烘干处理,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不仅不同部门之间的标准“打架”,不同层次的标准也“打架”。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纠缠在一起,已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突出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标准的缺失也是一大问题。“许多人特别是咱西北人都爱吃粉条,可是作为一种风味食品,它的原料淀粉里面如果不加入食品添加剂明矾,不仅下锅即烂,而且会失去原有的独特风味。那么,应该加多少合适?我国至今没有相应的食品安全生产标准。”叶上云对记者说,“类似的情况,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时有遇到。标准缺失或不统一,使得我们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力度大打折扣。”
叶上云坦言,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多、链条长,现阶段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由于执法部门侧重某一方面、各管一段,不能从全局、系统的角度实施监管,使部门之间在执法衔接上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存在职能交叉、重复执法和监管空白等弊端。大多数监管部门在乡镇和市辖区未建立监管机构,日常监管很难覆盖到基层。
食品安全标准的整合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当务之急是要对一些至今没有标准的食品,尽快制定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以解决无法监管的现实问题
叶上云告诉记者,针对类似混乱现象,近日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是,这还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我们可不可以考虑,先制定一些至今还没有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以解决因无标准而无法监管的现实问题。”
有食品执法人员建议,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食品添加剂销售人员,应实行培训持证准入上岗制度。通过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企业及销售者对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危害性的认识,使其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此外,还应该要求企业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库)存放、专册登记、专人添加和准确计量。监管部门应该根据监管职责,建立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执法人员说,国家应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制定以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每一环都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只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使之环环相扣,才能确保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叶上云对记者说,要让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得以健康发展,就必须注重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牢固的食品安全链条,而不是仅仅几个月的专项整治。
本报银川4月8日电
消费者不必谈“剂”色变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我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好几个亲友知道我参加了打击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行动后,都对我说,既然食品添加剂危害这么严重,国家彻底禁止使用不就得了呗!可是,当我问他们知道哪些是食品添加剂时,他们谁也回答不上来了。”4月8日,银川市质量监督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同记者聊起食品添加剂的话题时说。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做了一项全区食品安全满意度问卷调查,在涉及各行各业的1100多名调查对象中,表示对有关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有所需求的不足4成。
自治区食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叶上云告诉记者,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群众对添加剂的认识不足,容易谈"剂"色变。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据叶上云介绍,正常的食品添加剂也是为人类健康服务的,比如说方便面、饼干里如果没有防腐剂这种抗氧化剂的话,食物就腐烂了。也可以说,如果没有食品添加剂,食品超市的货架上将空空如也。一般来说,不违规、不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是安全的。
本报银川4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