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 4人3天造出2000箱“名牌”红酒 后果 假冒他人商标造假之人全被判刑
品案
4名不同酒厂的“能人”,相互勾结,在3天内造出2000箱、价值64万多元的假冒名牌干红葡萄酒。
接订单却无货供 决定造假
2007年临近春节,浙江省某食品批发部的销售人员与烟台市开发区的一家酒水批发部经理赵莉联系,委托其购买2000箱某知名品牌的干红葡萄酒,价格为每箱315元。
这一大额订单,让赵莉喜出望外。由于自己能力有限,赵莉立即找到了当地葡萄酒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商张林芝,并通过张林芝认识了所需品牌的葡萄酒公司蓬莱分公司的于竹。“千方百计也要把货弄到,不行就从其他地区的销售部调拨,这可是个大买卖呀!”于竹一口接下了赵莉的订单。
2008年1月25日,赵莉按规矩先向张林芝交纳了5万元定金,张林芝收下后将其中的4万元交给了于竹。事后,赵莉、张林芝和于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3月15日之前把2000箱葡萄酒运到指定地点,并注明了违约责任。
于竹接手后,四处寻找货源,但结果却令他大为失望。
合同签了,违约责任也定了,如果无法按时交货,不但到手的钱会付之东流,还要再交5万元的违约金。
左思右想之后,于竹和张林芝有了一个大胆的设想:这2000箱干红,咱们自己造。
由于于竹是赵莉所需要的品牌葡萄酒的代理销售商,手中持有品牌销售用的发票、出厂证、质量合格证等各种证件,于竹和张林芝合计来合计去,认为制造假冒的葡萄酒应该“万无一失”。
于是,两人决定找个厂家的生产线灌装假的葡萄酒,之后再贴上赵莉所需要葡萄酒的品牌酒标。
假酒穿上真马甲 黑钱到手
起先,于竹和张林芝找到了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的一家葡萄酒厂,想借该厂的灌装车间生产线生产假冒干红,但遭到拒绝。
第一次碰壁后,于竹和张林芝并没有罢休,而是继续寻找造假“能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他人搭桥,一个于竹和张林芝梦寐以求的“能人”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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