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4月9日电(朱薇、李亚雄)法官判案不能光用专业术语,要多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避免一味高坐审判台保持“神秘感”;法官多上门收案、巡回审判,弘扬“田坎法官”精神;司法救助要实现“应救尽救”……从今年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倾力打造群众公认、公正、便捷的“民生法庭”,让百姓感受到司法惠民的“阳光”。
据了解,除渝中、大渡口、万盛、双桥四区基层法院没有人民法庭外,重庆市其他36个区县法院共有128个人民法庭,年均审理案件3万件左右,占全年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介绍说,重庆法院将以“平安重庆”建设为契机,全面启动“民生法庭”创建活动,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群众感知司法公正的“民生窗口”,建设成为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情感纽带”,用司法惠民的“阳光”让群众打官司公正、便宜、方便。
钱锋表示,“民生法庭”的首要任务是为城乡统筹发展做好司法服务,凡是有利于农业发展、农村繁荣的改革措施,法院司法服务要主动向前延伸;要尽快完成巡回审判站的设立、诉讼联系点的布局和诉讼联络员的选聘工作,真正建成覆盖全市山区、村落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司法救助要实现“应救尽救”,对农村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让他们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在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时,法官要发扬被老百姓称为“田坎法官”“草帽法官”“草鞋法官”的精神,与群众打成一片。人民法庭的法官不能一味高坐审判台保持“神秘感”,不能光用专业术语或打官腔,既要准确应用法律判定是非,更要善于说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用法律规定和民风习俗处理好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
同时,重庆将民生法庭创建活动纳入基层法院年终目标考核,并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为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新进人员的锻炼基地,在干部任用上,基层法院推荐的院领导人选一般应有法庭庭长的任职经历,基层法院业务部门的中层干部一般应有不少于两年的法庭工作经历,新录用的人员一般要安排到人民法庭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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