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九日电 (记者俞岚)中国官方对国有金融机构高管再下“限薪令”,规定二00八年度高管人员薪酬不得高于二00七年度薪酬的九成。
财政部九日表示,该部门近日已发出通知,规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秩序。
此前,在今年二月,财政部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收入二百八十万元人民币。
根据通知,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二00八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时,按不高于二00七年度薪酬百分之九十的原则确定。
在此基础上,二00八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一成。对于二00八年经营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增加。
此外,对于二00七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通知明确表示,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
近年来,中国主要金融企业陆续股改上市,行业薪酬水平呈快速增长态势,个别金融企业对高管人员发放过高薪酬,与社会平均水平以及内部员工收入水平差距明显拉大。以中国平安为例,二00七年其高管中年薪超过千万元人民币的就有五位,董事长马明哲的年薪更是高达六千六百万元,引起民众强烈反弹。
民众对金融高管的天价薪酬早有不满,特别是在受金融危机冲击,部分企业经营恶化,利润大幅下滑之际,高管薪酬如何厘定更加受到关注。
出于多种考量,中国部分金融机构已经主动调减高管人员薪酬。根据中国平安昨日发布的年报,二00八年其高管薪酬整体锐减逾七成四,董事长马明哲年薪为零。此前公布的中国人寿、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大型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二00八年的薪酬较上一年也都减少了一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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