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为管理物业项目月服务费总额,最低不低于3万元
本报讯(记者彭跃东)新房入住后,不少业主会担心:好端端的花园小区一旦出现物业弃管该怎么办?4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从现在开始,沈阳开始建立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为管理物业项目月服务费总额,最低不低于3万元。
据了解,目前物业投诉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前期建设、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开发商遗留问题,而多数物业公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的,存在着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沈阳日前出台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使《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物业服务企业非正常退出物业管理项目,由仲裁部门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后,按照合同关于履约保证金约定支付此后过渡管理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该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终止该合同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名词解释履约保证金
指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用以保证物业服务企业非正常退出物业管理项目后进行过渡管理而发生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应约定保证金金额、形式、保管、期限、使用、退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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