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洪
核心提示如果不是迫于上级命令和舆论压力,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很可能被当成“一般卖淫嫖娼”案件处理——这比案件本身,更令一个地区蒙羞。 贵州习水县嫖宿幼女案,4月8日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新闻详见昨日本报A15版)。
人们期待法院能够秉公执法,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但是,对这一事件的追问远未结束,那一串串与此案相关的数据不容回避——这一有组织的嫖宿案,前后达2个月甚至更久;11名受害女生均未满18岁;而涉嫌嫖宿者有5人为当地公职人员。
作为近年来地方官员集体犯案的一例,此案反映出的对法律的漠视、对道德的践踏,令人震惊;而此案调查过程之曲折艰难,也令人深思……
如果不是省委领导同志做出批示,此案或许仍未水落石出,遵义公安局专案组的秘密调查取证也很难顺利进行;如果不是迫于上级命令和舆论压力,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很容易被当成“一般卖淫嫖娼”案件处理。
这一连串的“如果……”让人警醒。基层官员直面百姓,代表政府形象,本该是百姓利益的代言人。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基层官员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社会信心。
案件发生后,报案人屡催案件进展未果,不得已带着饱受伤害的女儿走避他乡;另一受害者则选择自我放逐;回到校园的受害者依然惊魂未定。他们为什么选择沉默和逃避?原因不言自明。
“郡县治,天下安”,治郡县,当先治郡县之官。百姓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基层干部?至少把最基本的“亲民爱民”,当成为官之道、为官之本。心中装着“民众”,才会有健全的道德认知、法律规范和责任意识。我们期待习水县干部如此,更期待千万个县乡基层干部如此。
在习水案件曝光后,当地政府曾作了三点表态,大意是要加大对涉案干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但这样的表态,能否抚慰受害者饱受折磨的心?能否消除当地百姓内心的不安全感?至少,以“亲民爱民”的标准来看,未触及当地干部管理体制之弊。也许,我们需要更深刻的反省。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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