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举报批评当地政府违法占地,公民王帅竟被追至外地的当地警察抓捕。据报道,2008年5月,河南灵宝市政府违法“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身在上海的王帅多次举报无果后在网上发了一篇批评帖子,没想到灵宝市网警竟然跨省来到上海将其抓捕。
有关部门给的解释是王帅构成诽谤罪,这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按我国刑法的规定,诽谤罪侵害的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或名誉权,政府根本就不能成为诽谤的客体。而且,按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批评国家机关又怎能成了刑事犯罪?
面对这样一个荒唐的案件,让人不禁想问,权力掌握在这些人手中,他们还会扒多大的豁子,还会对普通群众造成多大的伤害?人民赋予的权力怎成了一些官员遮羞和泄愤的工具?
当年,一个美国记者问毛泽东,“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毛泽东回答:“人民给的。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小平同志也曾说过,“领导就是服务”,形象地表明权力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但是,一些官员在权力的光环与荣耀中沉迷太久了,已经忘了自己手中的权力到底来自哪里,也忘了共产党人的宗旨到底是什么,更忘记了党的干部与群众是鱼水关系,容不得群众的半点批评与指责。
事实上,群众的监督和参与是政府权力良好运行的活力源泉。十七大报告就鲜明提出要“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表明党中央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些群众权利对于发展民主、健全法制的极端重要性,也意味着党中央已意识到群众权利的行使对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并且,中国特色事业的发展需要群众的批评与建议。4月8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就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把走访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变成广大民警的自觉行为,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近年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人也经常深入基层,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地交流,认真倾听群众的心声,切实解决群众的难题。然而,有一些基层官员却忘了自己公仆的本分,被批评两句就恼羞成怒,使用本应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抓捕群众,这样的行径与土匪恶霸又有何区别?
从另一方面讲,现在从中央到各地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官员考核机制,出于政绩的考虑,一些人怕群众的批评为自己摸黑,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堵、压,以为进行了掩盖问题就不存在了。事实恰恰相反,掩盖问题解决不了任何矛盾,只会为造成更大的矛盾埋下隐患,近年来发生的许多群体性事件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只有将群众的批评与牢骚听进去,通过各种途径切实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才能保证党组织和政府的决策反映民情、顺应民意、科学民主,才不会失去民心、丧失公信力。
各级领导干部还是应该深刻领会贯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正确把握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和坚持正确的群众观点,自觉摆正自己与群众的位置,主动维护并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拥戴那些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领导干部,但那些辜负了人民信任的人,最终也会被人民所抛弃。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