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网上欺凌肆虐,香港一名16岁女学生去年被中年男子非礼,法庭判决被告罪成入狱3个月,但受害女生噩梦未告终结,近日被自称犯人家属的人在网上“大起底”,公开其姓名、就读学校、相片等,有人更肆意抨击女生滥交、生活不检点,投诉判决不公平。
女生所属学校的校长认为事态严重,已联络警方要求跟进。
自称为犯人家属的人回复查询时指出,早前透过特别途径得知该女生向同学承认“冤枉人”,但苦无证据,决定公开事件,反映司法不公。她不觉得公开事件有错,人身攻击的批评是来自网友,她只陈事实,不会收回网上留言。
被告去年在交通工具上非礼女生罪成,上月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被驳回,现在狱中服刑。有自称犯人家属的人近月在网上讨论区表示不满法院判决结果,写出近5000字文章,形容犯人平日如何爱惜家人,反指受害女生诬蔑犯人,并公开受害女生的详细资料,又公开呼吁网民提供女生更详细背景资料“找这个八婆出来”。不少网民也群起“图文并茂”围攻受害女生,寻找她与男友的亲密合照、同学对其人格及样貌的刻薄批评等。
讨论区展开激烈讨论,不少人指责受害女生“冤枉人”、“要出来自首”等,部分言论更涉及人身攻击,如“人渣”、“你(自称犯人家属)可以把她(女学生)的相片给我,我考完会考慢慢玩死她!”等等,又对女学生的样貌评头品足。
受害女生就读的学校发现后,实时跟进事件,特别留意受害女生的情绪。校长强烈谴责事件,批评披露受害人资料的做法极不恰当,“如有不满,应从正当的法律途径上诉,而非抹黑”。校长表示已留意该女学生的情绪并作出跟进及辅导,并已将事件知会警方,但鉴于近日的谣言愈趋激烈,考虑正式报警备案。
香港保护儿童会总干事苏淑贤指出,事件反映现行的法律制度未能完全保护儿童。过往的媒体都是报章、电视及电台为主,报道该类风化新闻时也会有一套保护受害儿童的准则,不会公开儿童身份,但互联网则不受管制,期望特区政府尽早作出监管。她说:“这些准则除应用于现实世界外,也应在网上世界执行,不可忽视互联网对儿童造成的伤害。”
苏淑贤续称,儿童受到伤害,影响可以很深远,更加需要保护。她认为网民肆意抨击的行为恶劣,忧虑青少年长期接触网络世界,容易扭曲价值观,家长及教师应多作指导。
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犯罪学课程主任黄成荣表示,事件明显是网络欺凌事件,估计有人不满判决结果而报复。他说:“事主一直期望透过法庭可以得到她认为合理的裁决,但官司未能协助她解决问题,会更加"憎恨",决定借用互联网庞大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