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市长每季度至少接访一次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委办公厅获悉,石家庄市县乡三级干部大接访机制已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今后,市委书记、市长每季度将至少各安排一次约访(下访)。
据介绍,在建立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制度方面,每季度第一个月份的第一个周三(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二个周三)确定为市级党政领导接访活动日。
县(市)区公、检、法三长每月安排一次在本部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市直机关信访工作任务重的部门,每周三都要轮流安排一名县(局)级领导干部在本部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其中主要领导每两个月至少安排一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各乡镇(街道)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在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直机关信访工作任务重的部门,每周三都要轮流安排一名科(局)级领导干部在本部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其中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
同时,市委书记、市长每季度至少各安排一次约访(下访),其他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每两个月至少各安排一次约访(下访);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每季度至少各安排一次约访(下访),其他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各安排一次约访(下访);市、县直机关信访工作任务重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每两个月至少安排一次约访或下访,其他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各安排一次约访(下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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