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0日电 近几年,农村触电伤亡事故频发,应引起我们的反思。前不久,河北省滦县一少年触电死亡的事故,更应引起农电管理部门的重视。
2008年12月1日下午15时左右,河北省滦县油榨镇14岁的杨某在石崖村西1000米、孔庄村北300米一处没有变压器停运台区的10kv带电线路上触电身亡,死者全身烧伤,其状惨不忍睹。
滦县电力局安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是一个农业生产专用变压器台区,因为该台区停运多年,所以在2007年把变压器拆走了,但高压线没拆。
为了防止电线被盗就保留一相10kv带电电线,虽然线路有电,但是因为没有变压器了,所以没有悬挂安全警示牌。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10kv线路电线杆编号为石水支05、油变515。其中一根电线杆下土堆得较高,缩短了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儿童容易攀登。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供电部门对于停运线路应及时拆除;不拆除的线路也不应采用一相带电的办法防盗;配电台区只要有带电部分就应悬挂安全警示牌,防止误伤触电。
希望供电部门和家长以及社会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安全用电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供电部门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供电线路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触电伤亡事件的发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好务。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