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型自住房认定标准出台 以人均27.07平方米为限
本市二套房贷“松绑” 非改善型二套房银行可自定贷款利率
本报讯(记者何怡)记者昨日从商业银行获悉,监管部门正式松绑北京地区二套房贷政策。
这一新政上午也得到了北京银监局相关人士的证实。
根据北京市银监局的最新规定,将以市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北京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07平方米为限,来认定改善型住房需求。
也就是说,北京地区已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7.07平方米,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可比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最少两成,利率最低可打七折。
根据2007年央行、银监会发布的二套房贷政策,已利用贷款购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为四成,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对已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去年出台的房贷新政又指出,改善型自住房可比照首套房,享受贷款优惠政策。但是,改善型自住房的标准一直没有明确定义,上述优惠政策也因缺乏统一标准而无法落实。这一问题现在终于得以解决。
非改善型二套房
首付须四成利率可自定
据了解,此前有部分银行为吸引房贷客户,曾向客户表示,如果首套房贷款已经还清,或者首套房已经出售,再贷款买房可视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的政策待遇。但是,这一做法被监管部门明确叫停。
对于非改善型的二套房,北京市银监局重申,各家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执行四成首付比例。
北京市银监局还强调,无论首套房贷款是否结清,若再购买的不是改善型自住房,则一律视为二套房,要求首付比例至少为四成。
记者同时了解到,虽然首付比例的"红线"各家银行不能触碰,但在贷款利率的要求上,却给了商业银行更大的自定空间。
对于贷款利率,监管部门不再硬性地要求必须上浮10%,而改为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风险程度合理确定,但是不得低于首套房贷优惠利率这一政策的"底线"。
最新进展
部分银行已下调
昨天,交行某支行个贷科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现在该行二套房贷款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打八折,贵宾客户最低可至七五折。
华夏银行电话客服人员表示,该行客户购买第二套房,首付40%,贷款利率最低可以打八五折。
此外,建行、农行、招行等多家银行二套房贷目前仍按原政策执行。建行、工行相关人士上午称,他们会严格按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政策,具体情况客户可向贷款申办网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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