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服刑人员刘玉山狱内死亡”追踪
高明监狱新闻发言人回应在押服刑人员死亡事件: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刘洪群)针对近日部分新闻媒体对高明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刘玉山死亡事件进行的报道,高明监狱新闻发言人称:“监狱服刑人员死亡原因的确认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
3月31日,佛山高明监狱内,35岁的服刑男子刘玉山死亡。监狱方称,刘玉山是猝死。家属则称,他们到殡仪馆看到尸体时,发现刘玉山双腿肿胀厉害、出现淤黑,右腿膝盖处好像已骨折,怀疑是遭毒打而死。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有关服刑人员死亡的处理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狱内服刑人员死亡原因都要进行调查、审查和鉴定,对监狱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执法公正。3月31日,高明监狱服刑人员刘玉山死亡后,监狱依照法律规定及时通知服刑人员家属,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根据法定程序,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高明监狱及时落实现场保护、勘查等措施,全力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该发言人称:“由于调查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尸检也需要家属配合,在其真正死亡原因还未确认前,不宜过早定论。”
监狱发言人表示,经过调查、审查和鉴定,如果刘玉山确因外力导致死亡的,不管涉及到警察还是其他服刑人员,都一律依法依规严加追究,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决不袒护。对监狱机关在执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监狱将举一反三,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对监狱执法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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