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4月11日专电(记者周国洪)江苏近日判决一起特大网络贩枪案,16名涉案人获刑,刘彦明、马永立、石成军等3名主犯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余涉案人员分别被判2年至11年或管制的刑罚。
2008年3月1日,江苏省如皋市警方在处置一起纠纷过程中发现一起涉枪线索。
经过长达5个月的全力追查,警方成功摧毁了以石成军、刘彦明、马永立等嫌疑人组成的网络贩卖枪支、弹药团伙。此案涉及江苏、河南、重庆、广西、湖北等10多个省份。据介绍,这些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聊天寻找枪源或买家,并以每支几千元至3万元不等的高价,通过银行汇款和物流的方式达成交易,卖给多名“网友”。在查案过程中,如皋市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缴获各类枪支30支以及大量的军用步枪子弹、气枪铅弹等。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日前如皋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查明,主犯之一的石成军曾担任河南省焦作市某机电公司总装备车间主任一职,在2006年至2008年间,多次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仓库的小口径运动步枪共计12支,销售给另一主犯刘彦明,此后,这批枪支又通过多人之手被层层转卖。另外,马永立还向刘彦明购买子弹1113发、气枪铅弹1806发。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上述全部枪支,经鉴定,均具有杀伤力。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