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蓝营民代提案 拟让台湾成年性工作者合法化
中国台湾网4月12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成年性工作者除罪化在台湾争议多年,国民党“立委”郑丽文昨天提出“社会秩序维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删除现行“罚娼不罚嫖”的规定,针对成年、双方自愿性交易的性工作者将不进行处罚。
据台媒报道,郑丽文表示,这项提案已获得十多名“立委”联署,顺利跨过提案门坎,联署的“立委”中不乏思想“进步”的男性“立委”,包括李嘉进、吕学樟、廖国栋、廖正井、刘盛良、林沧敏、简东明、孔文吉、蔡锦隆及帅化民等。
据台媒了解,台湾现行社会秩序维护规定明定,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出入的场所,意图卖淫或媒合卖淫而拉客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处3万元(新台币 下同)以下罚款,一年内曾违反三次以上经裁处确定者,宣告于处罚执行完毕后,送交教养机构收容、习艺,时间为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郑丽文提出修正草案,删除相关条文将成年性工作者合法化。
郑丽文表示,性交易是娼嫖双方共同行为,并无利益受损的一方,成年人双方自主性交易行为若未伤害到他人,娼嫖双方都不应受罚。她表示,台湾现行的“罚娼不罚嫖”的规定不合理,且部分不肖警察,还经常假装嫖客对性工作者“钓鱼”。再者,许多台湾性工作者面对白嫖的“奥客”毫无保障,导致白嫖、甚至洗劫、抢杀事件不断。
郑丽文表示,台湾性产业的规模十分庞大,相关人士向她表示,保守估计,每年约有600亿的营业额,台当局若从法律面务实管理,每年至少可以赚进180亿元的税收,修改相关规定删除现行罚娼的条款是一条正确的路。(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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